復 活 節
復活節 (Easter / Pasch) 共有七個主日,始於每年主復活的紀念日,即每年春分的第一次月望後之首次主日。因耶穌從死裏復活,上帝就在這日宣告祂的新創造。Easter原文意指春天,而Pasch在希伯來文指逾越節 (因紀念逾越節也要守節七日)。復活節是教會年眾節期中的「主節」。
救主從死裏復活的那一天以後,當年的基督徒曾用了一年時間去慶祝這件大事;因為這第一個復活主日是人類歷史上的大日期,又是全人類進入大喜悅的日子。主從復活後的第一日(即主日)起就向門徒顯現,並勉勵他們,有四十天之久。古教會在每一個主日聚集,都滿心歡喜地歌頌祂生命的大能,讚美祂的尊榮。當日那些猶太基督徒已把每一個主日看為一個小的「主復活日」,簡稱「主日」。在這日各人領受聖餐,奉獻錢財去支持傳道和濟貧工作。將每年春分第一次月望後之首次主日定為紀念主復活的大節期是始於公元325年尼西亞大會時所決定。
復活節期的顏色是白色,因為七日的第一日有那「公義的太陽」用潔白的光照亮我們,白色也是上帝的象徵。
錄自:「教會插花藝術」第67頁
陳少愛著,道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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